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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西京学院本科教学检查组织与实施办法》(西京校〔2024〕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5日

2.学校检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日

二、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运行情况

1.期末课堂教学秩序巡查情况(见附件1)。

2.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有无漏开错开课程情况,有无考核方式改变情况。

3.期末试卷命题、考试试卷准备、期末考试安排、考风考纪宣传、领导干部考试巡查安排等情况。

4.教研室活动执行、教研活动记录本记录情况。

5.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平均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高于8人)情况。

6.本学期本单位各类人员听课情况,是否符合《西京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制度》要求,是否及时录入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二)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1.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含实践教学):教学任务、执行计划等数据的正确性、课表编排情况。

2.教师到位情况:所有课程任课老师落实情况;教授、副教授排课情况(见附件2)。

3.教材选用和审核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完善教学管理,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获得感和满意度。

2.任课教师要做好本学期所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总结,按要求撰写试卷分析报告、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教学督导、试卷和论文抽查、论文抽检等环节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持续改进、强化落实效果。

3.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将本学期授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及时整理归纳。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4.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管理,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杜绝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期末教学自查工作,并于2024年1220日前工作总结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至指定邮箱:1054954067@qq.com。

联系人:王蓉

联系方式:6940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