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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 芳

副组长:王 震

成 员: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研究生处、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校长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中心、校团委、招生办公室、资财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网络与数据部、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学院(中心)院长(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数据填报工作总体部署,研究解决数据填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设在教务处质量管理科,主要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任务分解及数据审核、归档,数据平台测试及数据入库与提交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

负责人:谢 明

审核人:马 燕、邢 卓

成 员:相关单位数据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数据的采集、录入、校核等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10月23日前,完善校数据平台、分解采集任务

根据2023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完善“校数据平台”,制定《西京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10月24日至27日,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培训会召开数据填报培训工作会议,组织学习2023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落实相关单位数据填报任务。

(三)11月12日前,相关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审核与调整工作。

(四)11月20日前,经校级审核、校领导审定后完成教育部平台填报、数据分析报告确认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升大”的基础性工作。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通过数据采集、填报与分析,摸清“家底”,发现学校办学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改进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对待,准备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数据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填报,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调整、优化工作

3.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涉及面广,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切实加强协作与配合。

联系人:王蓉

联系方式:6940(内线)/029-85628670(外线)

附件: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特色篇)

2.《西京学院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指标任务分解表》

西京学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