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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西京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

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5号)文件要求,2024年5月学校下发了《西京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校范围教学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类教学实验、实训室及相关实验场所,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场所。

二、检查依据

1.各学院提交的《西京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检查: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

2.学校检查:2024年 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针对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自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对重点危险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通过整改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2.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实验场所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10月8日前提交《西京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2),并在10月15日前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联系人:徐新新 联系电话:6516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西京学院实验室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