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各中心、处室:
为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西京校〔2023〕1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应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满两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开课学期已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
2.所申报的课程须制定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中心)每学期开设的校内公共选修课程的门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0%。
三、申报要求
(一)学院(中心)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培育工作,应围绕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结合自身优势,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角度出发,积极开发人工智能类、人文科学类、经济与管理类、公民素养类、人格教育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生态文明类、新兴与交叉学科类、创新创业类等课程。
(二)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应按照“学科交叉、文理交融、全面发展”原则,面向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聚焦“匠心精神+艺术素养”人才培养特色,注重通识性,促进专业交叉融合,扩大学生知识领域,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2.申报课程应按照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程模块申报;学时学分一般为32学时,1学分;课程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重复。含实践或实验环节的课程,应备注开设课程所需的软件、硬件要求。
3.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申报教师应向课程归属单位提出开课申请,开课单位负责公共选修课的集中申报、择优推荐、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鼓励建立相应的课程组和教学团队。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新开课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连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及课件(完成均不少于1/2)、参考教材、讲义等申请材料一并交开课单位。
2.开课单位对申报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任课教师试讲,聘请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1名是校级督导)组成专家组。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通知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开课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二)非新开课申请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
2.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3.教务处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批;
4.开课单位及时查看教务系统审核结果,并提醒审核通过教师做好上课准备。
四、其他事项
1.公共选修课程申报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各学院(中心)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补充校内公共选修课程资源。
2.开课单位要加强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注重质量,尤其加强新开课教师资质及授课计划审核,严格把好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质量的第一关。
3.开课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充分运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等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五、材料报送
1.西京学院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
2.西京学院教师授课计划(附件2,签字盖章)
3.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
4.新开课程其他申报资料(签字盖章)
5.西京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和签字盖章版)
以上材料由开课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其中,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材料经校级审核通过后上传教务系统。
联系人:王蓉 侯雯丽
联系电话:6892
附件:
1.西京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2.西京学院教师授课计划
3.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
4.西京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