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依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西京学院产教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西京校〔2018〕7号)文件要求,做实做好项目的立项、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学校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15项(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报书,在《西京学院2024年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准确填写起止日期、资助形式、资助金额。
2.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报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按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所在单位严格审核“项目建设任务书”,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环境和相关支持。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杨瑞
联系电话:内线6897 外线029-85628067
电子邮箱:beliveyr@163.com
附件:
附件1 西京学院2024年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任务书.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