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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2024年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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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京校〔202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规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以我校当前解决教育教学突出问题为先导,以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为指引,立足改革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坚持从严结题,坚决破除“唯论文”倾向,重点关注项目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二、验收范围

2021年延期、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

三、验收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各项目组总结梳理建设内容与研究成果,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4月下旬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要求

1.各项目组提出申请,并填写《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及《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3),并做好汇报准备工作(5-8分钟)。

2.相关单位根据《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照各项目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书,结合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题材料审核,并签署详细审核意见。

3.结题成果要符合《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要求,且成果内涵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四、验收结论

1.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2.对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该项目须延期一年结题(不含2021年延期项目)。若一年后项目组仍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则撤销该项目且追回已下拨的项目经费。

3.对按时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报教务处审批,延期申请获批后项目可延期一年结题,对于未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且未说明正当理由者,学校将撤销其项目且追回已下拨的项目经费。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五、材料报送

项目所在单位于2024422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平台(另行通知)。电子材料(PDF版)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报告/支撑材料/完成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续晓飞

联系电话:内线6892 外线029-85628067

附件: 附件1-5.zip

1.西京学院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和2021年延期项目名单

2.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支撑材料(封面)

4.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完成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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