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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西京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量: 作者: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竞赛、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实现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分认定具体范围包括:创新实践活动类、创业实践活动类、网络课程类、国际交流合作类,认定标准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第三条创新实践活动类主要包括获得科技成果、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等。

第四条创业实践活动类主要包括创业教育、校内创业实践、网上创业实践、创业获奖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

第五条网络课程类指通过学校尔雅通识课程平台所列课程以外,在主流网络课程平台学习并获得课程结业证书等。

第六条国际交流合作是指经学校正式批准并派出的交换生,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所获学分。其学分认定参照《西京学院关于鼓励学生出国(境)游学、留学的实施意见(西京院教〔2017〕22号)》执行。

第七条学分置换原则上仅可用于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程学分,必修课学分一般不得置换。每一类别课外活动置换学分不得超过4学分。

第八条学生参加本办法所列活动并达到规定的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教务处认定后,可予以认定获得相应学分并置换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的学分。

第九条学分认定分学期进行,每学年认定两次,分别于3月、9月启动认定工作。

第十条学生对学分置换发生争议,可由学生本人提出意见,由所在院(系)初审,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解决。

附表1.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对照表

2.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对照表

3.可认定学分的网络学习平台一览表

附表1

1 :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对照表

类别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备注

省部级科技成果

排名前3

2.0

有证书

专利

排名前3

1.0/2.0

发明专利2.0学分,其余1.0学分

学术

论文

核心以上刊物

第一作者

2.0

1.当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时,学生作为第二作者可获相应学分;2.非第一作者可置换1.0学分。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2

1.项目通过结题验收;2.国家级排名后3名按省级对待,省级排名前3名按校级对待。

省级

1

校级

0.5

2.大学生学科竞赛

国家级以上

1.0/2.0

“21项重点赛事”可获最高分值,其余赛事以最低分值计算

省级

0.5/1.0

3.协助教师进行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有总结报告)

1.0

1 每组人数不得超过3人


附表2

2 :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对照

类别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分值

备注

创业教育

KAE课程SIYB等培训

0.5

成绩

校外创业

实践

获得创业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0

相关证明

创立公司,经营状态良好

1.0

网上创业

实践

网上商店获3钻或相应等级

1.0

相应证明或证书;每个商店限报1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国家级

2.0

相应证明或证书

省级

1.0

职业生涯

规划大赛

国家级

2.0

相应证明或证书

省级

1.0


附表3

可认定学分的网络学习平台一览表

序号

网络学习平台

备注

1

中国大学MOOC

1学时按50分钟计算。

2

学堂在线

3

好大学在线

4

Ewant

5

Coursera

6

Edx

7

Uda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