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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参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暨第十二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交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量: 作者:信凯斌

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推进高校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7 月15日,由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举办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暨第十二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交流研讨会”在西安交通大学新港报告厅隆重举行。我校黄文准副校长一行8人参加了研讨会。

《学位法》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通过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对学位类型、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修订后的《学位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一是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制度创新;二是聚焦学位管理实践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制度创新;三是全面建设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的制度创新;四是深入推动依法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

陕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洪军为大会致辞。

西北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张炜以《学习贯彻学位法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为题作大会报告,指出《学位法》聚焦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现实瓶颈问题,在坚持分类培养、规范培养定位、加强产教融合、健全评价体系等方面提供了法律现实依据和改革制度空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翔以《学位诉讼实务问题与应对》为重点,通过分析学位诉讼实务问题,就学位法实施后的风险点及应对策略进行了详细说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执行主编周文辉以《专业学位学位论文多元化探讨》为题,介绍了目前我国教育领域前沿研究进展,分析教育教学改革论文写作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学习与贯彻《学位法》的精神与规定、探讨学位法的实施搭建了良好平台,对学位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我校接下来将持续领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学位法》,依法修订我校学位工作相关文件,保障学位授位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