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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要闻

西京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相关处室: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根据《西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西京校教〔2022〕43号)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学院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完成自2018年1月以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自查、自评与改进工作;对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根据自查问题及时开展整改落实;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支撑材料目录编制、汇报PPT制作与支撑材料收集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完成自评自建工作总结的撰写与支撑材料的报送工作。

二、自评范围

各学院自评范围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特色发展等8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78个审核重点(三级指标)。对照指标体系逐项审核,开展自评,提炼教育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中心、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自评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选定。

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在人才培养中承担的职责展开自评自建。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27日(星期五)前,各学院(中心)在开展自评自建工作的同时,梳理自评问题清单,完成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并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与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各职能部门在开展自评自建工作的同时,梳理自评问题清单,完成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及自评工作总结报告。

(二)11月15日(星期三)前,各学院(中心)、各职能部门结合审核评估、校长年度调研开展并完成自评工作。评建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中心)、各职能部门自评工作进行检查、评审。

(三)12月1日(星期五)前,承担学校自评报告分项报告的牵头单位,完成各分项报告。

(四)12月30日(星期六)前,学校自评报告小组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的撰写。数据与材料组、质量保障与督导检查组和学习宣传组按照《西京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并高质量完成自评阶段工作任务。

(五)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各学院(中心)、职能部门完成自评问题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中心)、职能部门评估工作小组应切实做好自评组织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自评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自评工作重点是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为引领,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措施与做法,在培养特色、亮点凝练上下功夫,准确查找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组织力量重点做好自评报告撰写,确保质量与水平,充分展现学院人才培养新格局、新成效。

(三)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1.以审核评估考核的五个“度”为主线,针对每个指标逐一说明该项工作的理念、规划、措施和取得的效果与成绩,可以运用数据、典型案例、图表、照片进行例证。

2.存在的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避免空话、大话和套话。文字描述应简洁准确、图标清晰、数据详实,全文篇幅不宜过长。

3.自评报告须经学院(中心)有关领导、专家参与集体讨论、审议通过后方能报送学校。

(四)支撑材料要求

自评报告内容所涉及的文件、活动案例、成绩效果等均应有支撑材料,并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编目、入档。各种材料须保证真实性与完整性。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中心)自评报告与整改报告,职能部门的总结报告与整改报告(签字盖章纸质稿及电子稿)及支撑材料于11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评建工作办公室续晓飞处。

联系方式:续晓飞 联系方式:6892

邮箱:xuxiaofei@xijing.edu.cn

 

西京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