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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

为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拓宽学生知识视野,根据《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在我校承担教学工作满两年,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开课学期已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

2.申报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课程相关学科素养。

3.所申报的课程须制定完整的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成绩评定等,且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数量

各学院(中心)积极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开发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公共选修课。各学院新增课程不少于2门,体育与美育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新增课程不少于1门。

三、申报要求

(一)学院(中心)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培育工作,应围绕学校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定位,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角度出发,注重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发人文科学类、经济与管理类、公民素养类、人格教育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生态文明类、新兴与交叉学科类、创新创业类、人工智能类等课程。

)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应围绕学校培养目标和定位,按照“学科交叉、文理交融、全面发展”原则,面向新工科、新文科,聚焦“匠心精神+艺术素养”人才培养特色,注重通识性,促进专业交叉融合,扩大学生知识领域,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2.申报课程应按照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选修课程模块申报;学时学分一般为32学时(其中线下16学时,线上16学时),1学分。需完成实践或实验环节的课程,应备注开设课程所需的软件、硬件要求。

3.公共选修课实行归口管理。申报教师应向课程归属学院(中心)提出开课申请,并提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及课件(完成均不少于1/2)、参考教材、讲义等申请材料(继续申请开课的公共选修课程,已经提交过的不需重新提交以上材料);开课学院(中心)负责相关公共选修课的集中申报、择优推荐、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鼓励各学院(中心)建立相应的课程组和教学团队;课程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重复。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新开课申报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课程归属学院(中心)。

2.开课学院(中心)对申报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等情况进行初审,并组织主讲教师试讲和专家评审。开课学院(中心)要聘请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1名是校级督导)组成专家组,组织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进行试讲。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通知开课学院(中心)在教务系统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开课学院(中心)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二)非新开课申请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2.开课学院(中心)在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3.教务处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批;

4.开课学院(中心)及时查看教务系统审核结果,并提醒审核通过教师做好上课准备。

四、其他事项

1.公共选修课程采用动态管理模式,每学期开展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与遴选工作,补充公共选修课程资源。

2.开课单位要加强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注重质量,尤其加强新开课教师资质及教学安排计划审核,严格把好提升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第一道关。

3.开课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在线教学资源,利用“雨课堂”等教学平台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4.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于2024年11月19日前将《西京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新开课程申报资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Excel格式)钉钉发送指定负责人。

联系人:续晓飞   侯阿利

联系电话:6897(内线) 029-85628067(外线)

附件:

1.西京学院本科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

2.西京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