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务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量: 作者:

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简称《办法》)(附件1)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授予学位类别

获批年份

所属学院

金融科技

020310T

经济学

2024

商学院

二、申报评审

1.学院自评

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对专业建设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并出评审意见,评审专家以校内专家为主,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处及各申报专业专家为不可或缺成员。

学院自评以查问题、补短板为主,对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新办法》规定的原则、标准、审核办法及程序进行逐条核查,填写《西京学院金融科技专业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2),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且授权专业各项指标符合省上审核标准。

2.学校评审

校学位办组织,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以达标审查为目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定,将评审意见报省学位办。

三、工作安排

1.撰写材料: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学院自评于11月20日前完成;正式评审务必于12月13日前完成。

2.材料报送:学院2024年11月18日前报初稿;12月20日前,将定稿材料报校学位办。

3.正式上报:2024年12月27日前,学校向省学位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专业申报表、专业汇总表和专家评审意见。

4.申报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3);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附件4);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支撑材料》(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对标《新办法》中各项条件,从专业定位、师资队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实验实践条件等方面重点核查,务必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2.学院执笔人认真研读新规定及审核标准,全面梳理专业建设情况,10月25日前完成专业建设情况自查表并报教务处。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进行,确保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材料真实、精准,申报工作无延迟、顺利完成。

3.学院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电子版钉钉发送。

联系人:张柳青、段皓璇,内线:6902,外线:85628130。

附件:

1.《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2.《西京学院金融科技专业建设情况自查表》

3.《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

4.《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

5.《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支撑材料》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