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务科认真核对确认本单位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各本科专业及2023级、2024级专升本专业下学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
2024级本科专业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待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后,另行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2021级按2016微调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2、2023级按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独立开班的专升本专业按照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24年4月23日至5月6日,对2021、2022、2023级本科专业及2023级、2024级专升本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教学计划信息准确无误。
1.基本信息:课程开设学期、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开课单位、起止周、周课时、总课时、学分、考核方式等信息。对于跨学期开设的课程,核对课程编码、学时、学分等相关信息;对于学时、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必须使用同一课程代码,不再以专业代码区分课程。
2.重点核对各专业周课时量(不含公共选修课程学时)是否达到要求。
(二)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无误后,经学院审签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若教务系统生成的教学执行计划与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时,及时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馈。
2.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需调整,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沟通后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管理”中进行微调。
3.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核查。若影响教学计划顺利落实,将依据《西京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西京院〔2017〕21号)进行处理。
联系人:续晓飞 杨瑞 联系方式:029-85628067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