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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审查对象及时间

(一)审核对象:于2024届毕业的普通本科及专升本学生。

(二)审核时间:4月15日—6月14日。

二、审查依据

1.《西京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2.《西京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学生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

5.2023年延期毕业学生,按当年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审核。

三、审查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查

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合格;取得综合素质拓展、劳动教育学分,达到该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学分符合课程结构要求。

(二)学位资格审查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取得毕业资格,所有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3.学位计算机达到学校规定各专业级别要求;

4.学位外语达到学校规定各专业级别要求。

(三)结业与延长修业年限

1.结业。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结业后一年内返校补考不及格课程,成绩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但不授学位。跟班试读学生毕业当年结业的,毕业后不安排补考和换证。

2.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批准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四、审查程序

1.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领导小组,对预计毕业生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学籍异动及违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结果报教务处。

2.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和复审。

3.学校审定。教务处将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报送学校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类数据信息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发生,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资格审核工作进程(附件1)开展工作,及时向本院毕业生公布学院审核结论(含审查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同时做好结业和未获得学位授予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记录台账。

3.学院应于5月24日前召开学位审核会议,审定拟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4.纸质材料报送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28日16:00前报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一致,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联系人钉钉。

附件: 附件1-10: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4.12.zip

1.西京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进程

2.西京学院本科毕业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及告知书

3.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毕业生选择延长修业年限情况统计表

4.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5.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统计表

6.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毕业生结业学生及原因一览表

7.西京学院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及证明

8.西京学院202X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9.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统计表

10.西京学院XXX学院202X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学士学位汇总表

联系人:张柳青  信凯斌

联系电话:6902   6901

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