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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定于3月11日至22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补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学生于2月23日16:00-3月1日9:00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核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课程不及格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补(缓)考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先在教务系统报名,返校后进行复查。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所在学院教务科协调解决。

二、考试时段

所有课程补考均应在第4周周五(3月22日)前完成,卷面考试时段原则上为:14:00-16:00, 16:30-18:30,19:30-21:30,具体安排由学院根据实际自行决定。

三、工作进程

(一)3月1日9:00前,各学院要关注学生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报名动态,督促学生按时报名。

(二)3月6日18:00前,各学院将本学院补考安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王策处,电子版通过钉钉在线发送。

(三)考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须组织教师在3天内完成阅卷与成绩网上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学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试卷印刷过程中,要全程现场监督,认真落实有关试卷安全保密规定。发现失密,严肃追责。

(二)通识教育(公共必修)课程补考由开课单位负责组织,监考人员从各教学单位抽调,如需协调请与教务处联系。各学院监考教师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若有调换,请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杜绝学生违纪作弊行为发生,确保良好考风形成。

(四)试卷评阅由开课单位具体组织,评阅结束后组织复查,及时完成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并做好成绩单存档。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学校考试相关规定,学生有所学课程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缺考、考试作弊等情况的,不得参加补考,学院要再补考报名时加强审查。

(二)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丢失者,须持学院开具的附有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接到本安排后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学生补(缓)考报名操作流程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通识教育课程补考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