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同等效力,其办理相关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师生服务中心(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二、办理范围:2003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三、办理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西京学院学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
2.近期免冠、蓝色底板2寸纸质照片2张,同底电子照片1张;
3.本人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四、其他说明
1.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学生提交个人照片与身份证照片、学历照片比对结果为“同一人”时方可办理,办理时间自材料审核通过后五日内。
2.证明书须本人办理。若本人无法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须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无人委托也可邮寄,费用自理。
3.具体事宜联系人:信老师,联系电话:029-85628130。
附件:西京学院学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